Search

以前遇到那種最軟爛最典型的行車糾紛,對方:
1.先怪你
2.比大聲
3...

  • Share this:

以前遇到那種最軟爛最典型的行車糾紛,對方:
1.先怪你
2.比大聲
3.告狀裝可憐

然後到了調解委員會找人來助陣演戲,話都還沒講完就自導自演「你就是不想談嘛我們走」結果被委員叫進去臭罵一頓一群戲精,最後摸摸鼻子拿了5000塊從此消失。我心想到頭來也是為了那些錢啊~
 
ㄜ跟巴黎的老闆有幾分像?


Tags:

About author
這裡其實是維克我想寫什麼就寫什麼的網誌,不過現在路越來越歪,似乎成為一個很關注時尚(並幻想豢養男模)的阿腐男同志溜
Mix Soup 想寫什麼就寫什麼的網誌,所以取名做牛雜湯,鮮活滋味連漢尼拔博士都嘖嘖稱奇
View all posts